各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科技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郑科院〔2023〕6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学质量,确保教学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决定正式启动2025年度教学督导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原则
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求是”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与权威性。
二、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工作的对象为承担本年度列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理论课程及实验(实训)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涵盖校内管理人员及外聘教师。
三、评价方式与组织
教学督导评价工作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统筹组织,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人员共同参与,依据日常课堂教学督查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成绩需合理划分不同等级比例,确保评价的层次性与区分度。评价结果需经各教学单位审核后,提交至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进行最终审定。
四、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12月17日之前,将自有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督导)评价成绩汇总表(附件1)、外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督导)评价成绩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交至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联系人:石老师
地点:科东109A
附件:1.自有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督导)评价成绩汇总表
2.外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督导)评价成绩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