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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信息技术考试”考试标准互认范围进一步扩大

2025年10月11日 16:24 

2011年5月30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和日本信息处理推进机构重新签署了《中日信息技术考试标准互认协议》,新的互认项目如下:

级 别

中方考试资格

(考试大纲)

日方考试资格

(考试大纲)

高 级

系统分析师

系统架构设计师

系统架构师

高 级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项目经理

中 级

软件设计师

应用信息技术工程师

中 级

网络工程师

网络专家

中 级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数据库专家

初 级

程序员

基本信息技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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